先懂兩件事
《動物保護法》不分鳥種都適用:不得虐待、不得任意棄養,這是養任何鳥的基本責任。
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只規範保育類物種:飼養、買賣、轉讓通常要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/申報,並保留合法來源證明文件。多數台灣常見入門鸚鵡(虎皮、玄鳳、月輪、桃面等)不是保育類,飼養通常不需特別登記——但來源仍要合法。
目前台灣的寵物晶片登記強制對象主要是犬貓,鳥類不是強制對象;這和保育類的野保法登記是兩回事。哪些物種是保育類會依公告調整,購買前務必自行查證或洽詢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與地方動保機關。詳見完整法規文章 →
本工具整理自公開法規常識,非法律意見,且法令會修訂。實際的保育類認定、飼養登記程序與裁罰規定,請以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(如林業及自然保育署、各縣市動保機關)最新公告為準,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員。